
去年年底,国民党与民众党联手推动针对赖清德的弹劾案,并在今年1月14日召开了弹劾案的公听会,邀请学者们发表意见。面对指控,赖清德公开表示自己不贪不取,质疑为什么要弹劾他。赖清德的这番言论实际上将弹劾的理由局限于贪污腐败和刑事违法的层面,立即遭到了学界的强烈反驳。与此同时,民进党也曝出了一个消息,去年12月,台外事部门一位司长悄悄抵达深圳,九二共识是否已经成定局?
一、赖清德混淆弹劾案 赖清德弹劾案的导火索源自于他去年下半年拒绝公布执行财划案,而更为严重的是,在去年下半年,尽管有8次复议失败,赖清德依然拒不执行,已经严重破坏了台湾的权力分立原则。这就是弹劾案发起的根本原因。然而,在近期召开的弹劾案公听会上,赖清德试图混淆案件的焦点,试图将弹劾案的合理性与个人廉洁挂钩,模糊了弹劾的基本定义。 赖清德在公听会上的原话是,在野党明知弹劾案不可能最终通过,还要浪费时间进行这一操作,而他自己上任以来不贪不取,也没有违法行为。他进一步质问,弹劾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并希望在野党能给公众一个解释。对此,民众党推荐的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林腾鹞听闻后怒批赖清德,称他所谓的不贪不取是无知、无耻、无赖的说法。林教授进一步指出,赖清德的错误政策比贪污更加可怕,民进党的不当人事安排也比贪污更加危险,最严重的,是滥用公权力,乱花人民的血汗钱。对于台湾地区弹劾制度的设立,本质上是监督政治领导人的施政行为,这与赖清德的解释完全背道而驰,弹劾从来就不是为了监督贪腐。 二、民进党悄悄赴陆 赖清德的言论暴露了其三大根本性错误认知。第一,他将个人道德品质与政治责任混为一谈,认为只要一个领导者不贪污腐败,即使施政错误或损害民生,也应该被原谅,不应被弹劾。这种观点完全忽视了作为一名领导者的责任和职能,仅仅用政治道德来界定执政的合法性。第二,赖清德上任后始终未正视民进党是少数政府的现实,并且多次拒绝与在野党沟通,采取司法手段压制立法机构的多数意见。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用执政权来影响立法权,是台湾地方法律中违宪的重要依据。第三,他对台独立场的刻意回避,国台办发言人明确指出赖清德坚守台独立场,屡次践踏民主,滥用司法,这才是最根本的违宪行为。此外,林教授还在公听会上列举了赖清德的十大罪状,包括财政资源配置失当、背叛人民、违反法律忠诚义务等。与此同时,民进党被曝出,去年12月,外事部门组织司长孙俭元低调前往深圳,目的是为今年2月的APEC资深官员会议进行前期协调。然而,这一隐秘行动方式更多暴露了民进党当局抗中保台口号与现实利益之间的深层矛盾。台湾显然无法在回避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参与这种国际性会议,而现在仍抱有自欺欺人的鸵鸟心态,进一步暴露了民进党台独思想的错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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